成安县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在“追”、“纠”、“督”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共追捕犯罪嫌疑人23人,纠正违法3件3人,立案监督2件2人。
追,就是及时追捕漏罪。对重大案件适时提前介入,参与侦查机关案件讨论,围绕事实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指导、引导侦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发现提请逮捕中存在的漏罪、疑罪,及时追捕。
纠,增强跟踪纠正机制,加强对改变强制措施、改变案件定性案件跟踪,发现纠正违法现象。对久而未结、该侦未侦案件,下达纠正司法建议书;纠正漏捕案件,提醒公安机关及时报捕,提升犯罪嫌疑人的到案率和案件的审结率。
督,加强对“社会危险性”和“另案处理”案件的监督,对侦查部门立案活动立案情况实施法律监督,发现存在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的现象,依法监督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在监督立案的同时,也对不当立案予以监督,对发现违法情形的,及时监督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