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检察院重视反贪污贿赂工作,对职务犯罪查办“严” 、“实”、“快”,成效斐然:今年以来,初查贪污贿赂案件4件,立案侦查3件11人。
严,从程序执行到制作侦查预案和法条运用,直至同步录像、笔录,均做到按规定,依法律严格规范。严格对案件线索把关,筛查一切能够客观反映职务犯罪的案件。重事实重证据,做到严格办案人员行为,严格办案规定程序,严防办案意外发生。
实,初查取证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周密分析与侦查活动有关的细微因素,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初查就依据成案要素,做足“功课”,从案件特征、涉案人员特点、案件定性上考证,做到侦破具细,立案证据固定,为立案突破打实基础。
快,办案不推不拖,快办快结,院检委会随时为案件“把脉问诊”,随时与侦监、公诉部门的沟通,依法快结快诉,减少在侦查环节出现的说情、通风、翻供、串供等发生。同时,注重与审判部门沟通,取得共识,为办案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