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 犯罪嫌疑人张某因一起恋爱失败伤害他人案件而被临西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他对自己因多疑而伤害他人的行为深表忏悔。
今年21岁的张某是临西县老官寨村人,自幼家庭不幸,先是父亲离世,后是母亲改嫁,只好与年迈的爷爷、奶奶相依为命。人生艰辛的遭遇和经济条件的困窘,使他未能读完小学便辍学在家,开始了孤独艰难的生活,也在压抑中逐渐形成了自卑多疑的性格。在当地某纺织厂打工时,他遇上了一位心仪的姑娘,便谈起了恋爱,然而随着双方了解的深入,对方提出分手,他因失望情绪也跌落到谷底,由此怀疑工友张某某作祟,便萌生报复之念。2013年9月16日上午5时40分许,张某谎称乘车外出,请张某某送其上车。当张某某骑电动车驮着张某行至阳光大街高速路口北200米处时,张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刺伤张某某头部、颈部,然后逃跑。经鉴定,张某某的伤情系轻伤。
“家庭不幸绝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性情多疑必将为既成事实付出代价。”检察院认定,张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77岁的爷爷和奶奶闻悉孙子犯罪后痛哭流涕,想方设法筹钱,对被害人进行了部分赔偿。鉴于故意杀人未遂和部分赔偿到位的事实,公诉人提议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请法院予以依法判处。 马士江 王凤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