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曹永学
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层次偏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任务异常艰巨。压缩过剩产能,将直接带来一系列现实的社会问题。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新的严峻的挑战。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有效的措施,在促进我省科学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督导全省政法机关又快又好地展开工作,省委政法委建立月报告制度。自3月起,省直政法部门,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党委政法委,每月5日前填报上月服务“调转治”工作完成情况,逐月在全省通报。半年进行点评,以表彰先进,鞭策后进。通过准确掌握各地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制定了多项政策措施,有力指导了全省政法系统工作开展。
各地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面临关停的高耗能、重污染企业,逐一跟进风险评估措施,及时将评估情况通报当地党委、政府,督促当地解决职工安置、资产处置、债务纠纷等问题,在源头上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张家口市将律师等相关领域专家引入重大工程项目立项综合评估,探索试行“律所+专家+管理”的稳评模式,提高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在有序化解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严格遵循落实政策与执行法律相统一,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的调节和引导作用,守住政策法律和群众既得利益两条底线。
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妥善审理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和企业兼并重组案件,以及企业并购、股权确认、股权转让等纠纷案件134件,依法引导资本、劳动力、科技成果和其他生产要素向有利于转方式、调结构的行业和领域流动;妥善处理压减过剩产能引发的公司债务清算、企业破产、重组整合等案件30件,依法维护了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妥善审理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353件,依法规范、支持民间资本正常运行;审理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案件251件,依法支持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
服务“调转治”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全省政法机关冲破惯性思维,以改革的勇气主动担当。在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的基础上,省法院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正在研究出台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量刑规范建议的意见。省法院还积极探索商事案件“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从已审结10类商事纠纷案件中,分别定期遴选出1-2个典型案例作为参阅性案例公布,推动同类案件裁决结果基本一致。
全省政法机关探索建立涉企重大案件“绿色通道”。对重大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和涉众型案件,明确专人快速办理。妥善办理经济领域的纠纷案件,对于确有生产经营困难的涉案企业,依法减、缓诉讼费用。对涉案企业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认真评估给企业经营生产可能造成的风险,指导企业和投资者制定应对预案,快查快结,及时解冻、返还款物。
在审理涉企案件过程中,司法机关对企业正在使用的土地、厂房、机械设备等固定生产设施,普遍慎用扣押、拍卖和变卖等执行措施,积极推动企业与诉方进行和解或采取法律允许的保函、担保等方式解决。
全省政法机关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的关系,建立与重点企业沟通联络机制。
公安机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重点工程项目梳理摸底行动,目前共联系在建、已建重点工程项目1120个。省公安厅对所有项目登记造册,确定了联络人员,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对涉重点项目违法犯罪及时严厉打击,严防黑恶势力插手、破坏企业发展和正常经济秩序。
全省检察机关对1932家重点企业进行跟踪服务,建立起涉企重大案件快速办理机制。
省司法厅组织实施法律服务“组团护航”工程,组建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工业园区、重点企业,参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谈判,积极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和我省“调转治”等中心工作。
全省政法机关服务“调转治”成效初显,前不久公布的我省2013年度百强民营企业,前十强中不见了钢铁企业,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全省社会稳定,社会秩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