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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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消协发布旅游提示
进京旅游当心“缩水”服务
选择正规“一日游”更靠谱

  本报讯 (记者 张世杰)随着暑期旅游高峰的到来,天津、河北及其他外地来京游客人数增多,北京“一日游”无疑将成为众多来京游客的选择,但部分非法“一日游”侵害消费者权益现象犹存。为此,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于近日联合发布消费提示:建议来京游客选择正规北京“一日游”服务。

  据了解,部分非法“一日游”,存在多次收取费用,任意改变旅游线路,增加自费景点现象。非法“一日游”经营者用超低价诱惑消费者参加旅游,但在旅游车上导游通过各种游说,进行二次、三次收费,有的诱导消费者增加旅游自费项目;部分非法“一日游”在景点安排上移花接木,欺骗游客;部分非法“一日游”导游敷衍了事,景点游览走马观花,挤出时间诱导购物。一些导游甚至在旅游车上就要求消费者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增加购物行程,减少参观时间。

  消协部门在此提醒消费者,不要相信街头游商散发的非法小广告,不要轻信非法网站、小旅馆(店)介绍或组织的“一日游”活动。同时,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未认证过任何旅游企业,凡在广告上印有消费者协会认证或盖章的广告,请消费者坚决抵制,切勿被小广告、小名片和揽客人员宣传的低团费诱惑。

  消费者参加北京“一日游”时,应当选择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规旅行社,遇到经营者以正规旅行社的名义招揽游客产生疑问,消费者可拨打北京旅游服务热线12301或登录北京市旅游委官网对旅行社进行查询。消费者还可通过北京旅游集散中心参团出行。此外,北京旅游委官网上也推出多条“一日游”线路,可提供消费者在线购买。

  消费者在参团前要注意签订“一日游”合同,对游览线路、景点参观时间、就餐标准等细节通过合同予以量化。消费者可将相关内容详细写在合同里,一旦权利受到侵害,可将旅游合同作为维权的重要证据,推荐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国家旅游局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国内旅游“一日游”合同(示范文本)》。 

  消费者要注意保留旅游合同,索要购物凭证。现实中,部分经营者销售的旅游商品存在着质量难以保证的情况,消费者应当慎重购买。如果与旅行社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当注意搜集保留证据,比如旅游合同、同行游客的证言、景点收费标准及拍下的饭菜照片等,留作维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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