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反渎局综合指导处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集中轮训。通过参加集中轮训,全体同志的政治理论素养有了显著提升,更加坚定了政治方向,增强了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为做好今后的反渎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结合反渎工作实际,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方向问题关系检察事业的成败。作为检察机关的处级干部,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旗帜鲜明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善于从讲政治的高度分析和解决问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首先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二是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三是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工作。反渎职侵权部门要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从阻碍改革发展最严重、改革所涉利益最集中、改革发展最迫切的部门环节入手,积极拓展办案领域,切实推动执法办案工作,切实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最重要、最直接和最有效的手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要准确把握中央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着力推动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当前,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着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的意见》中“围绕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美丽中国”的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正在开展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就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依法惩治破坏环境资源和生态保护的刑事犯罪,坚决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强对生态环境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等工作,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和推动我省环境污染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法治环境。
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要自觉践行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宗旨,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随时随刻倾听和回应人民的呼声,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人民的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在实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重点查办“三农”、教育、生态环境、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渎职侵权犯罪。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注重查办大案要案、窝案串案,又注重查办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始终坚持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名处级干部,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有着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要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二要廉洁从检。从自己做起,带头严格遵守高检院、省检察院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院党组的各项决定部署。三要加强自身修养。坚持实事求是、光明磊落、求真务实,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守住做人、处事、办案、用权、交友的底线。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综合指导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