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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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石市地税稽查局设立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接待室

  本报讯 (通讯员 章超英)为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有效维护税收秩序,近日,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专门设立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接待室,接待社会各界群众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地税稽查局依法受理检举的范围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城建税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等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方式:单位或个人可采取电话、来访、书信、互联网等形式向当地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检举人使用与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一致的名称、姓名检举的,为实名检举;否则为匿名检举。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检举的税收违法行为经税务机关立案查实处理并依法将税款收缴入库后,根据本案检举时效、检举材料中提供的线索和证据翔实程度、检举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以及收缴入库的税款数额,对本案检举人计发最高10万元的奖励。

  地税举报中心提醒广大群众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时尽量采取实名检举,为地税部门提供更加翔实的涉税违法证据和线索,以更小的税收成本查处更多、更大的涉税案件,为维护税收秩序,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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