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7月17日
往期报纸检索
分类检索
衡水法院系统“12345工作法”处理商事案件

  本报讯 (记者 刘波)衡水市法院系统为充分发挥审判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规范、引导、调节作用,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创新工作方式,特别是在商事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理念,积极推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衡水市法院系统在处理商事案件上将调解作为宣判之前的必经程序,将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全过程,制定出 “12345工作法”。“1”是第一位,即所有案件调解结案是首选方式。“2”是两个结合,即采用对当事人分别调解和集中调解相结合、当面调解和通讯调解相结合。“3”是三个过程,即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判前调解。“4”是四套人马主持调解,即一人调解、合议庭调解、全庭调解、主管院长调解。“5”是五个办法,即向当事人辨析法理,分析后果法;充分运用企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亲戚、朋友等外部资源,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法;亲情、友情情感弥合法;社会道德水准感悟法;宣讲相关法律规定法。对于不能调解的案件,他们在保证公正审判的基础上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保障案件顺利执行。该工作法推出以来,衡水中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9.8%。

分享到:
河北法治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转载 
网址:http://www.hbfzb.com 数字报广告咨询
Copyright@ 2009-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Server Form :河北法治报社 网络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