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立宏 付强)南宫市检察院积极转变执法观念,全面强化各项措施,坚持四措并举,大力加强刑事抗诉工作。目前,共提起抗诉6件,改判1件、发还4件。
深化法律监督意识,提升抗诉力度。一是强化诉讼监督观念。牢固树立审判监督和出庭公诉并重的执法理念,以出庭公诉为载体深入开展审判监督,以强化审判监督促进出庭公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树立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法律监督观念。在工作中,切实纠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在监督中实现配合,在配合中履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有效防止司法权力滥用。三是树立敢打必胜观念。打消对刑事抗诉工作的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敢于抗诉,对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案件,积极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如张某交通肇事案,该院依法提起抗诉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采纳了抗诉意见,将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准确适用法律,提高抗诉质量。一是认真落实提抗前的报告制度。为了提高抗诉案件的质量,避免盲目抗诉、影响抗诉质量和效果,对拟提起抗诉的案件先向市院做好汇报,确保提起抗诉案件的准确性。二是切实把准“脉搏”对症下药。坚持对一审刑事判决、裁定全面审查,认真分析犯罪构成要件、法律条文适用及刑罚裁量是否适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新的事实和证据,认真分析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辩护律师的意见以及法院采纳情况,同时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情况也进行审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有罪判无罪、数罪判一罪、量刑畸轻畸重、适用缓刑不当以及审判程序严重违法等问题。
全面扩展案源,增加抗诉数量。从监督“盲点”和薄弱环节入手,拓宽发现确有错误判决、裁定的视野,对自诉案件的刑事判决、裁定以及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案件纳入本院的监督范围,进行全面审查。同时,公诉部门加强与控申、反贪、反渎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控申部门受理的申诉控告以及反贪、反渎部门自侦案件中的审判监督线索,及时拓展抗诉源。
优化抗诉环境,确保抗诉效果。一是建立刑事抗诉工作一体化工作机制。依靠上级院对基层检察院刑事抗诉工作业务指导,及时排除办理抗诉案件中遇到外界干扰,让上级院充分了解案情及案件背景、抗诉的理由及抗诉的目的,保证抗诉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做好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建立分管副检察长与分管副院长、科长与庭长、检察办案人与承办法官的对接沟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最大限度地消除检法之间的分歧,增进共识,消除矛盾。三是积极借助外部支持。在抗诉工作中,既积极争取上级院的支持,又积极向同级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争取支持,主动建立刑事抗诉案件二审结果人大备案制,全力提升和优化抗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