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住建局日前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快速反应机制,全力维护农民工权益。
该局对建筑施工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实行“五清”、“三报”制度,即:对各班组出工人数清;出日工的每个人的出勤天数清;干包工的每个人完成的工作量清;日工、包工的工资标准清;每个人的已发工资数清。同时,要求施工企业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和农民工劳动合同、施工现场人员花名册和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表等。
该局还对施工企业不能提供农民工工资发放证明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把电话留给各包工工头,有问题可以直接与住建局相关责任人取得联系;进一步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月结制”。
今年以来,该县未新增农民工因工资拖欠发生的信访问题。
文卫国 韩运虎 郭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