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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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检察院
多措预防退耕还林领域职务犯罪

  

  本报讯 (马国 吕晓悦)怀安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深入走访11个乡镇,就退耕还林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深入调查,具体分析了本院多年来办理的退耕还林职务犯罪的案例,发现了各乡镇、自然村及主管审批部门在办理退耕还林专项活动期间存在着诸多漏洞:如主管林业审批部门对退耕还林情况申报、审批、验收、资金的发放和使用监督不严,上级对下级审批只是进行书面审查;部分干部法律意识淡薄,受利益驱动弄虚作假,骗取国家退耕还林资金;部分街村退耕及补助情况信息完全掌握在部分村干部和局工作人员手中,缺乏监督等。

  该院针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多项举措帮助林业部门和街村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加强对退耕还林工作的监管。监管的重心放在乡镇林业站。帮助林业部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加强业务培训和管理建立完善乡村退耕还林公示举报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对林业站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规范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坚决遏制退耕还林职务犯罪的发生。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林业干部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办理,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分流、及时查处,及时立案,及时提起公诉,对典型的退耕还林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曝光,形成威慑力。

  帮助乡村干部和局工作人员提高思想认识和法律意识,重点加强乡镇林业站长、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及主管部门工作小组成员的党风廉政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加强与检察、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协调机制,畅通预防信息渠道,定期、不定期召开预防工作会,研究预防职务犯罪的具体措施,形成有效的预防工作体系,预防退耕还林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为新农村建设营造高效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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