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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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百姓为亲人

  (上接第5版)

  张春瑞是个“把百姓诉求放在心尖上”的法官,十里八乡的村民大都知道他的名字。加上他所在的法庭从不拒绝来访当事人,张春瑞忙得团团转。

  采访时,我们问他:“这么多年,你天天面对这样那样的当事人,累不累?烦不烦?”

  张春瑞笑了笑说:“累不假。但说到‘烦’,还真没有!”他打了个比方:“谁都知道陪床伺候老人是个辛苦活儿。当儿女的会厌烦吗?”

  我们说:“亲人和当事人可不是一个概念!”张春瑞郑重地说:“本质上是一回事。当法官的,视当事人形同陌路,对待乡亲们的诉求麻麻木木,这样的人算不上法官!”

  理儿是这么个理儿。但我们心中仍存疑惑:“现实生活中,恶意诉求有之,‘老赖’有之,虐待父母者有之,法官怎么可能统统视为亲人呢?”

  张春瑞认为,对任何一名社会管理者来说,乡亲都是亲人,这是法官民法行为的准则。不错,法官面对恶意诉讼、不当诉求者,也经常面对“老赖”。帮助他们找出症结,回归“本真”,这正是法庭传播先祖文化重建道德秩序的要义!

  张春瑞的“亲人观”如此直白、简捷,所以才成就了他司法生涯的无垠大爱。

  在他工作过的法庭,都有过一条硬性规定,即“三不到庭一到家”。即残疾人不到庭、70岁以上老人不到庭、住在偏远山区的当事人不到庭。涉及案件一律变为巡回上门开庭。法庭人手本来就不足,这一硬性规定无形中又增加了工作量。

  巡回开庭还包括一些特例。化稍营镇一村民张某起诉离婚一案,丈夫远在天津某监狱服刑。张春瑞事先与监方取得联系,征得监方和当事人同意,到监狱现场开庭。村民吕某起诉与远在重庆打工的丈夫离婚,一时对方难以到庭。五一长假,借其丈夫探亲之时,张春瑞带着陪审员到其村中开庭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他也确实遇到过一些不当诉求、不赡养老人、不孝顺公婆的当事人,一向温文尔雅的张春瑞也会发火,厉言呵斥。张春瑞说:猛药治沉疴,对一些犯“糊涂”的乡亲有时也管用。

  鉴于张春瑞业务能力,考虑到他长期守护一方的艰辛,也考虑到其家庭生活、子女教育的问题,县法院先后两次腾出重要位置,让他举家搬迁县城,但都被张春瑞谢绝了。他说:“一线法庭需要人。让我这辈子就为乡亲们尽职吧!”

  今年6月27日,张春瑞的事迹登上了全省法院系统“中国梦·法官颂”的宣讲平台。

  我们相信,人类祖先的和谐文化传承一定会在司法领域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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