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哲 鲍娜军 郑伟
5月15日,晋州市委书记陈慧明就《晋州市人民法院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和服务30条措施》和晋州法院开展以“帮扶、温暖、解困”为主题的“百名法官温情惠民行·五百行动”专门做出两个批示:“各部门应学习法院如何围绕中心,服务中心”;“法院工作动了脑筋,努力践行群众路线,应予表扬”。同一天,市委书记两次对法院的工作做出批示,可见晋州市法院在服务“调转治”工作中的力度之大,效果之好。
省委政法委关于为全省“调转治”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意见下发后,晋州法院党组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晋州市人民法院为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司法保障和服务30条措施》。法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纪兰生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将服务“调转治”工作作为法院中心工作之一,与审判执行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讲评;从政策制定到人财物、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各方面为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全方位支持。
“我们多年不能解决的场地狭窄问题,总算解决了,感谢法官,感谢纪院长。”石家庄市某化工设备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贾某握着纪兰生院长的手激动地说。在“百名法官进企业”活动中,东卓宿法庭的法官了解到该公司急于扩大规模的情况后,对接信息,服务企业,帮助联系到一家长期闲置的场地,使得这一公司的新厂区很快规划落实。
晋州法院选拔100名干警深入企业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结对干警定期到联系的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服务,防范与避免企业经营风险,预防经济纠纷的发生。截至目前,法院干警共为企业提供法律帮扶124次,案外化解矛盾纠纷28起,为企业追回欠款2100余万元。
唐山商人徐某欠晋州商人黄某本息共计1200万元。晋州法院的办案法官为了冻结徐某的账户,连续三天在石家庄某银行查询徐某的账户,最终将刚刚打入徐某账户的钱款成功冻结,并经调解当场为黄某追回了全部欠款。
在服务“调转治”过程中,晋州法院摸索总结出21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效果,使“执行难”这一司法难题在晋州不再是难题,今年来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法院执行局被最高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该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截至目前,该院已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案件18件,判处此类犯罪分子12人。如晋州市营里镇小尚村卢某等四人非法销售死因不明的生猪、猪肉,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该院分别依法判处四人有期徒刑6至8个月不等并处罚金8000至1000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