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秀礼 王智勇)6月30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宫召开“一乡一法庭”建设推进会。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宝森,法官管理处处长杜宝顺,邢台市政法委副书记陈忠建,南宫市委书记赵增华等出席会议。
会上,杜宝顺宣读了省高院对新设立人民法庭的批复,同意邢台新设立83个人民法庭。杨宝森等为新设立人民法庭代表授牌。之后,杨宝森指出邢台市“一乡一法庭”建设在河北省起了很好的带头作用,并从思想重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落实、强化管理等方面,对邢台市“一乡一法庭”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陈忠建指出,“一乡一法庭”建设工作是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一个创举,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县区政法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支持“一乡一法庭”工作,主动对接,走进乡镇,加强联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推进工作顺利进行;两级法院,各乡要相互配合,长期推进,注重在发挥作用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提高,为推进社会发展,为平安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邢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白峰强调,“一乡一法庭”工作承担着调解、指导民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法治宣传、司法确认、联络陪审员等职能,是践行群众路线、提升司法公信的有力举措。两级法院党组要高度重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院党组的要求上来,组织人员尽快入驻,理顺工作程序,搞好各种保障;加强对法官、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要真心、热心对待群众,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耐心地予以解答;加大宣传力度,尽快让群众知道、了解人民法庭,使“一乡一法庭”建设尽快开花结果,打造百姓信赖的工作品牌。
据了解,此次全省批准建立112个人民法庭,其中邢台占83个。新设的法庭配有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陪审员。同时,新设法庭选调威信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农村老党员担任调解员,他们会对一般案件进行调解。新设人民法庭对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将案件移送中心法庭和人民法院审理。目前,邢台市开发区、南宫市、临西县、内丘县4个“一乡一法庭”试点法院中的16个法庭已经承接案件300多起,调撤案件50多起,转送中心法庭案件200多起,接待群众来访来问200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