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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 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刘金英
日前,武强县豆村乡的时老汉家里有一件高兴事儿。
时老汉是豆村乡刘五门村的一位普通农民,日子过得紧巴巴。2008年,小孙子出生后左手粘连。随着孩子渐渐长大,生活、学习都受到了影响。为治好孙子的手,时老汉一家从2010年10月以来,先后3次到北京的医院为孩子做手术,先后花去2万多元钱。然而,令时老汉一家不能理解的是,全家入保新农合,药费却不能报销,理由是新农合认为,“整容”不属于报免条款。时老汉找村委会、找乡卫生院、找县新农合办公室……跑了一次又一次,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今年6月13日,时老汉抱着一丝希望来到县检察院。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新华详细询问了孩子住院治疗的全部情况,并查看了住院的药费单据。
“你的问题,我们抓紧与县卫生局联系,尽量在政策范围之内得到解决。”吕新华把时老汉说的情况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上。
送走时老汉,吕新华反复想:“时老汉的孙子住院属于残疾人‘整形’,为的是往后的生活、学习和工作。这是属于政策问题还是执行政策人的认识问题?”第二天,吕新华一边派副检察长李红和干警张浩威到卫生部门进行沟通,一边亲自给县卫生局局长张长松打电话,对时老汉家的“特殊”药费问题交换意见。
时老汉家的“特殊”药费,涉及儿童和“助残”,引起卫生局的关注。张长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具体研究,决定参照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报免。几天内,时老汉家的药费终于报销了。时老汉嘴里不住地说着:“谢谢!真是好事多磨,多亏了县检察院给帮忙……”
图为吕新华正在了解时老汉家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