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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发布检务公开目录和时间表
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法定权力公开、重大事项公开、个案公开以及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权利和义务公开等十个方面

  本报5月29日讯 (记者 郑伟)今天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和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省检察院检务公开目录的主要内容、方式、推进措施和时间表等情况。目前,省检察院检务公开目录已经编制完成,全省检察机关将在目录指导下,按照制定的时间表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用公开的形式倒逼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不断提升。

  省检察院在制定出台《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的意见》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今年5月中旬,又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目录》。根据检务公开目录,公开的具体事项主要包括:法定权力公开,部门职能公开,工作流程公开,直接立案侦查案件范围公开,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公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公开,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证人权利和义务公开,个案公开,重大事项公开,规范性文件公开等10个方面58条内容。

  今年5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河北省检察机关权力运行手册》,社会公众随时可以查询。同时,各级检察院借助值班系统,设置检务公开电话,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今年6月中旬前,制定省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的考核验收办法,将检务公开考核工作纳入到整体检察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6月底前,各设区市检察院全部开通门户网站和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试点后在今年年底全面推行。各级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检察工作重要信息,建立案件信息互联网统一查询平台。同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实现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今年底或明年初,借助高检院研发的案件信息公开软件,搭建好检务公开信息互联网统一查询平台,推动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开通微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当事人、律师、社会公众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查询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流程信息等各类检务公开信息。根据检务公开工作考核验收办法,年底组织一次验收,对不达标的检察院派驻工作组进行督导整改。

  明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省检察院检务公开大厅建设,大厅配备便民服务栏、电子触摸屏、滚动式电子屏等查询设备和配套设施,设置案件受理中心、控告申诉中心、举报接待室、律师阅卷室、公开听证室等,实现举报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查询、律师阅卷接待、案件公开听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检务公开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的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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