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法治办在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通过采取多项举措,促使规范性文件走向规范化,法治化。
从立项上从严控制。凡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必须事先经法治办立项审查。对各部门申报的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法治办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论证,对建议立项的纳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制定计划。
从格式上从严要求。对提请法治审查的政府常务会议议题,明确了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同时编制相应的文书示范格式,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县法治办将缓办或退回议题提交单位。
从程序上从严把关。对一般性议题由法治办内部集体审查出具审核意见,对于影响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议题,由法治办召集专家和相关单位进行集体审查。 (郭西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