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周欣艳 李倩军
唐山市丰南区小集镇法律服务所从1995年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为基层群众法律服务,自2006年刘奎星任所长后不断创新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从情理入手,将情融入法律工作中,改进工作的方式,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做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者
农村法律服务是一项长期的、渗透性较强的工作,法律服务人员在这个舞台上有着巨大的发挥空间。必须对农村工作新形势有一个清晰的掌握,抓住现阶段农村社会的主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基层法律服务面向千家万户,事务繁多工作量大,容易出现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等问题,该所法律服务人员在工作中抓住主要矛盾,区分轻重缓急,科学布置工作程序,尽可能满足群众的法律需要。所长刘奎星介绍说,“接待群众一定要注重因势利导,化解纠纷,对于已经承诺的事情,尽快兑现,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完成,一定要和当事人说清楚,得到当事人谅解。依法办事,坚持公道正义,做合格的基层法律服务者,才能得到群众信任。”
■合情合理合法调解纠纷
在农村,因为宅基地的纠纷引发邻里矛盾的事例屡见不鲜,一旦处理不好,往往会引起很大争端。有一次,大新庄镇小河庄村小孟与东邻居因宅基地边界问题发生矛盾,多次上访告状。村委会、镇政府、派出所等单位多次调解,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不但没有化解,反而不断升级。后来,小孟找到小集镇法律服务所,刘奎星经过反复调查了解,掌握了矛盾纠纷的起因和根源,他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法服人,终于为双方调解成功,解决了多年的纠纷,使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农民工讨薪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2011年9月7日,平泉县农民工付某等16人来小集镇法律服务所要求法律援助,希望要回某建筑公司拖欠他们8个月的工资,他们恳请法律服务所给予法律援助,经过调解,以及对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最后该建筑公司终于把拖欠的二十六万多元的欠款还清,为这些农民工维护了权益。
■化解矛盾铸就和谐生活
令所长刘奎星最难忘的一件民事调解案是在刚上任不久,小集镇某村的一起离婚案,女方因认为法院判决的财产分配不均,四处上访告状,在当地影响很大,小集镇法律服务所负责调解这起纠纷。当时天气炎热,女方情绪很激动,面对女方的哭诉,刘奎星先是耐心劝说,等她情绪稳定下来,又给她讲解相关法律知识,最后女方决定停止上访,经过刘奎星之后的不懈努力,为女方讨回了她应得到的那部分财产。
基层法律事务所就像一座桥梁,架设在法律帮助的双方,维护了群众的正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