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27日讯 (记者 张树永 段美)今天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在石家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河北省电力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部分法规的决定(草案)》等的说明。
会议将审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等部分地方法规(草案)。
单独二胎政策将放开
此次会议要审议的《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第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公共文化设施将免费开放
《河北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提出,政府兴建的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体育馆、美术馆、纪念馆、老年人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按照规定向公众免费开放,开展有益于提高公民素质的公益活动。
所从事活动造成水土流失最高罚款20万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草案)》指出,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或者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河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等法规将废止
在此次清理地方性法规中,有的法规由于制定时间较早,目前已明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所替代。根据一些部门的意见,建议废止《河北省个体工商户条例》、《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以不正当价格行为牟取暴利的决定》。
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等行政处罚
以往的地方立法,一些法规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偏多、罚款幅度偏大,行政机关拥有的自由裁量空间偏宽,极易滋长权力寻租、导致腐败,亟待进行规范和统一。据此,《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草案)》明确提出,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和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在设定处以一定罚款数额的幅度时,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倍;罚款数额巨大的,最低数额与最高数额之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倍。创制性行政处罚应当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必要时应当召开立法论证会、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