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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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贴心服务惠民生

  王彦辉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矛盾不断出现,法律需求日益增加。对此,在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平乡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农村开展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平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将“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平安建设百项工作之中,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县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

  平乡县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明确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担负“一村一法律顾问”的2个律师事务所、3个法律服务所每年给予5000元补贴,同时,每年拨付人均0.2元作为普法专项经费,目前已累计投入22.5万元,为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领导亲自到基层调研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中,推行“一村一人、一村一点、一巷一牌”模式,做到农村法律服务全覆盖。“一村一人”就是从全县政法干警、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中选派148名优秀人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对问题多的采取两人或多人联系一村,问题少的一人联系2-3个村,实现每个村都有一名专职人员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一村一点”就是依托村委会设置法律顾问集中服务点,按照“五有”,即有标志牌、有办公桌椅、有资料柜、有职责制度、有活动记录的要求,做到规范统一。“一巷一牌”就是在村(居)每个巷口公布法律顾问人员的姓名、照片、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等,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服务。

  为保证法律服务质量,防止“图形式,走过场”,重点实行了:集中服务和不定期咨询制度。法律顾问根据所包村(居)具体情况制定法律服务计划,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律知识集中宣讲活动,集中解决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同时,每周选择一天的时间到村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走访服务群众;工作日志制度。法律顾问对每村法律服务的时间、内容、方法和结果进行详细记载,做到一村一卷,一事一记;重大事项报告处置制度。对农民有较大影响的涉法问题、村民较大违法行为和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事项等,要求驻村法律顾问要及时报告主管部门,采取措施,快速解决;定期座谈制度。政法部门组织法律顾问、村干部和群众代表,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评议工作情况,研究讨论重点工作;年终工作总结制度。法律顾问在每年11月底前,写出书面工作报告,由村支书和政法部门签署评价意见后,报县委政法委,作为年度经费补贴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法律顾问在贴心服务群众时,积极调处涉及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诉讼和非诉讼代理等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维护农村融洽和睦的邻里关系,做到调解到家舒心;通过走访农户、摸排情况,为需要法律援助的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燃眉之急,做到法律援助暖心;发挥自身法律专业知识特长,帮助分包村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审查草拟的经济合同和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书,举办法律培训,有效降低村务工作中的法律风险,做到规范工作省心;通过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组织法律讲座和开设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将最新的法律信息、最实用的法律知识普及给农民群众,在全县农村形成了人人崇法尊法、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做到法律下乡贴心。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以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500人次,调解纠纷415起,代写法律文书176件,承办法律援助109件,代理诉讼案件145件,化解群众上访11起,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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