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王锋)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衡水市法律援助中心始终把亲民、为民、利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服务方式,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一是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到底”的方法。工作人员将需要提供、补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减少受援人不必要的重复咨询及来访次数。对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和解决途径,达到群众满意。
二是实行一站式服务。在接受咨询、材料审查、审批、指派等环节实行一次性办结。接待室既是审查室又是审批室、指派室,避免了当事人手持材料逐室串的现象,极大方便了群众,让群众感到亲情的温暖。
三是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适当从宽掌握经济困难标准,开通农民工讨薪、工伤事故赔偿等无障碍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受援面。对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做到应援尽援,简化程序,及时办理,基本实现了为困难群众维权的“快速反应”。
四是实行点援制。将市直律师事务全体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姓名、执业处所、擅长业务等信息通过衡水市司法行政网站向社会公开,由困难群众依据自身案件性质、律师专业特长自行选择承办人,既尊重当事人意愿,又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援人利益。截至目前,全市共受理法援案件400件,全部实现点援,满意度达100%。
五是12348法律服务热线架起干群连心桥。安排专职人员轮流值班解答12348热线电话咨询,帮助15000多名群众解答了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疑难,成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神经中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