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耿雅清)近日,秦皇岛市法治办通报了全市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互查互促活动结果,并对下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出了要求。
为促进全市各级政府法治机构更好地履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职责,秦皇岛市法治办于3月31日至4月10日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北戴河区管委(以下统称各县区政府),以及市政府16个重点部门(含垂管部门)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互查互促活动,通过分组集中、交叉检查、座谈研讨的形式,对参加活动的单位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了检查分析,整改发现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取得了良好效果。通过检查发现,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报送率、及时率明显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更加完善。但也存在着缺少专职工作人员、对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界定没有形成统一认识、规范性文件的迟报漏报现象仍然存在等问题。
秦皇岛市法治办对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二要充分发挥法治机构作用,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本单位法治机构审核把关。部门代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由部门法治机构出具初审意见方可向本级政府报送。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本部门法治机构审核后再报送同级政府法治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按照“三统一”规定管理,未经同级政府法治机构合法性审查,不得印发执行。三要认真及时做好备案工作,规范性文件要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备案。四要建章立制,加强培训。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做到有据可依、清晰明确、统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