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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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

  石家庄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石高民一初字第00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英华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石高民一初字第008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英华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石高民一初字第008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石家庄筑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武英华诉你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石高民一初字第00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李亚男:

  本院受理的陈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月7日作出的(2013)三民初字第38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4年2月25日立案执行。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三执字第349号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自本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三河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王雪平:

  本院受理马玉凤诉你与陈继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3)三民初宇第41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河市人民法院

  

  遗失声明

  

  袁泽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106045,特此声明。

  王冲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1857,特此声明。

  魏景好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1410,特此声明。

  王永勤不慎将身份证丢失,证号为130185198704191330,特此声明。

  徐贵宝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7528,特此声明。

  甄辖坤不慎将警官证丢失,警号为008660,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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