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海波 俊杰)5月10日,滦县公安局环安大队民警对使用扩音器制造噪音的两家店铺进行了处罚。20多天前,该大队接唐山师范学院滦州校区举报称:该校区附近有人利用高音喇叭制造噪声,给学校师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极大影响。接报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并对校区周边使用高音喇叭的商户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限期整改。多数商户之后自行拆除了高音喇叭,但仍有个别商户抱有侥幸心理,未对高音喇叭进行处理。当日,民警在检查中发现,某音响店和某眼镜店仍然使用扩音器制造噪音,经检测音量分别为99分贝和106分贝,均超出城市2类环境噪声标准,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两家店铺老板予以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