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永明)日前,廊坊市公安局制定了《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强化队伍管理十项措施》(以下简称《十项措施》),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安队伍。
据介绍,《十项措施》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检查”作为首条措施,即:该局明确由纪委牵头,组织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以及所属部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责任,强化部门警种一把手的“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签订零持有非法收益保证书、全体民警签订廉洁从警承诺书等。对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开展不力或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地方、警种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
“完善重要事项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位列其次。该局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和工作制度,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决策权限、决策内容及决策程序,明确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范围。
同时,“深入推进警务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警务”是《十项措施》的重要规定之一。该局对行政审批、非行政审批、行政监管等“三类事项”的实施依据、办理主体、所需材料、流程、时限、收费事项和监督渠道,通过网络、媒体、公示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合理形式公开,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各部门内部信息公开,制定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内部事项进行公开,接受民警监督。
此外,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整顿纪律作风、提升队伍形象,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建立重要事项报告和应知应会廉政知识考试制度,积极开展民主评价活动等一系列举措深得民心。
《十项措施》体现了该局整治突出问题的决心。该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对本单位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方位排查整治,开展专项治理,治理的主要内容、工作目标、所采取的工作措施、方法步骤以及工作成效报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各地各部门派出检查组,分片包干,对各单位纪律作风、遵守各项条规禁令、执法规范化等方面开展不间断地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投诉举报开展逐一核查,推进执法规范化进程,对投诉举报的违法违纪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