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谎称要生产洗涤精,实际上却是为了偷偷制造炸药、雷管以谋取暴利,结果导致其雇来的两名同伙全被雷管炸死。近日,由隆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李某、商某两人,分别被当地法院以非法治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年。
内丘县48岁的李某与隆尧县的商某都曾因犯罪有过十几年的牢狱生活。2010年腊月初,两人商议后决定由商某提供资金,李某负责制造炸药、雷管来赚取暴利。李某在隆尧县租好地方后,2011年正月,他利用商某提供的两万元现金,驾驶商某的面包车,购买和运输制造炸药的原料。同年3月1日,内邱人郝某、韩某受李某雇佣,两人在隆尧一村庄为其制造雷管时被当场炸死。截至案发,李某、商某两人已生产炸药成品110千克。
张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