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交费是居民的基本常识。但是王某为了一己私利私自改动电表,非法窃取电量,达到少交甚至不交电费的目的。 近日,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现年41岁的王某在邯郸市某小区居住,家中的生活电器较多,用电量大,每月都要缴纳一大笔电费。而王某收入不高,为了节省开支,少交电费甚至不交电费,2013年1月份,王某私自将家用电表进行了改装,此后王某家的电费大减。2013年8月,邯郸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在对王某居住的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王某家的电表内电路有焊接现象,怀疑被人为改动过,工作人员将王某的电表拿回公司检查,果然发现问题,并通知王某到供电公司说明情况。然而,王某非但没有改正,反而直接把电线连接到电闸上,继续非法使用电量。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邯郸市供电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3月25日,王某被公安民警抓获。经物价部门鉴定,王某窃用的电量价值3500元。 周连星 马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