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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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家“狱内法庭”在衡水创建运行
孟建柱周强周本顺等对衡水做法作出批示并要求推广

  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5月9日下午,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州监狱“狱内法庭”公开审理11件假释案件,部分服刑人员家属、监狱服刑人员通过数字化信息平台同步观看了庭审全程。这是我省首家“狱内法庭”公开庭审。这一做法获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称赞。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总结推广衡水做法和经验。省委书记周本顺批示把这项做法推广好。

  

  ■“阳光审判”透明公正

  “你知道刘某提请假释的事情吗?”

  “半个月前在监区的公示栏里看到了公告。”

  “你对刘某假释有意见吗?”

  “没有”

  ……

  这是5月9日,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深州监狱“狱内法庭”公开审理假释案件时的一段对话。

  下午2时整,审判长李守文敲响开庭法槌。刑罚执行机关代表赵运乐宣读了对服刑人员刘某的提请假释建议书。为了翔实了解其狱中情况,法官先后传唤了刘某服刑期间的直接监管干警及同他一起生活了近两年的同监舍服刑犯人出庭作证。从对被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进行身份和犯罪事实核实,到其做最后陈述,庭审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法庭经过举证、质证、认证和全面审查,认真听取了管教干警的意见及服刑人员的陈述。庭审后,法庭依据法律规定和各方意见,对罪犯的减刑幅度及是否假释作出裁定。

  深州监狱刑罚执行科副科长张浩向记者介绍,按照法院要求,必须由4人出庭为被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的表现作证,其中包教干警2人,知情服刑犯2人,监狱还要对被提请假释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庭审直播”打破神秘感

  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承担着全市监狱和看守所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工作。为使服刑人员更清楚地了解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相关工作机制,提高服刑人员改造的积极性,衡水中院大胆创新,在深州监狱设立了全省首家“狱内数字法庭”,并试行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制度。庭审启用便携式数字法庭设备,全程录音、录像、打印开庭笔录,并将庭审过程通过高清数字化设备直播,通过监狱数字化信息化平台,部分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家属可以在监舍、监狱会见室同步观看庭审实况。

  5月9日的庭审直播让服刑人员及其家属感慨颇多,犯人韩某观看直播后说:“原来觉得减刑假释肯定是暗箱操作,通过这次公开审理,我知道自己通过努力也能争取到减刑或者假释,今后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

  深州监狱监狱长、党委书记阚学军说,公开庭审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落实最高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

  

  ■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

  衡水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郭佩珊表示,公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全程监督,允许其他服刑人员、服刑人员家属、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旁听、观看庭审,有利于消除疑虑和误解,增强司法公信力。现阶段,衡水中院通过创新和完善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取得了初步成果。下一步将总结经验,继续创新理念,深化改进工作机制。

  据了解,衡水中院假释案件开庭率,社会关注的贪污、渎职案件减刑开庭率均达到100%。为了让减刑假释工作运行在阳光下,衡水中院还启动了全程监督模式,主动接受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案件的法律监督,主动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逐步探索建立了“数字化监狱法庭”,做到了程序公开、审理公开、监督公开,有效防止了减刑、假释案件暗箱操作,确保所审理的每一起减刑假释案件都公开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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