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秀礼 王智勇)5月5日,邢台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安排部署学习宣传高娟先进事迹活动。高娟生前系新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因长期劳累过度,病倒在工作岗位上,时年45岁。
高娟的先进事迹被报道后,引起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赵乐际,省委书记周本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越,省长助理、公安厅长董仚生,邢台市委书记王爱民,邢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宋文玲,邢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安忠起,邢台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荣丽分别作出学习高娟的重要批示。省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先后将高娟列为全省、全市重大典型开展集中宣传。
继3月21日下发《中共邢台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开展向高娟同志学习的决定》后,该局4月29日又下发《开展学习宣传高娟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工作安排》。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召开一次动员大会,部署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向高娟学习活动,激励、引导公安民警以高娟为榜样,坚定信念,扎实工作;并确定5月份为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学习月”,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高娟的先进事迹材料、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各级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市局向高娟学习的决定,引导民警学习好先进事迹;全力打造好宣传高娟事迹的对内、对外综合平台,进一步扩大高娟先进事迹学习宣传的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先进典型的良好氛围;编著一本涵盖以高娟先进事迹、小故事为主要内容的读本,全市公安民警人手一册,反复学习;对高娟的影像资料、工作用品等进行拍摄,编辑一部短片,传递新时代警魂正能量;组织宣讲报告团,从市到县、由上而下开展高娟先进事迹巡回报告,结合“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积极开展“做高娟式的人民好警察”主题征文活动;要把开展向高娟学习活动的精神成果,转化为争创一流业绩的工作干劲,深入基层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开展“高娟式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年底评选推出10名“高娟式”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