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工作作风
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思想保证
本报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卢华伟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桃城区人民法院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指导思想,深挖“四风”问题,强力推进活动开展,认真找准活动开展与实际工作的最佳结合点,确立了“抓管理、带队伍、突积案、转作风”的工作思路。三个月以来,桃城区法院通过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扭转了干警工作作风,提升了干警精神风貌;通过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对招聘人员实施人员、岗位双向选择,提高了队伍管理水平和工作积极性;通过强化审判管理职能,对全院审执案件进行了摸底统计,建立了规范的案件审结流程;通过对民商审判实行专业化改革,调整庭室职能,优化人员配置,大幅提高了案件结案率,仅四月份一个月全院报结案件743件,创月结数量历史最高;通过调整执行程序,增加执行透明度,提高了执行力度,四月份执行结案达208件,也创历史最高水平;通过出台十项为民举措,落实惠民行动,树立法院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桃城区法院还在审判委员会改革、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等方面不断推陈出新,锐意进取,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
强化内部管理
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制度保障
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开展以来,桃城区法院针对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对照2月19日衡水市委书记李谦在全市政法工作会上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戴国华在全市正风肃纪动员会上提出的政法队伍中存在的“十种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做好整改提高。特别是在今年2月份,桃城区法院暴露出执行庭执行不作为的案件以后,院党组更是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涉案干警调离了执行工作岗位,在执行部门开展案件清查整顿活动,在全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对全院所有案件进行认真梳理排查,直面落后局面,剖析问题原因,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此次作风整顿活动作为区法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环节来抓,深刻查摆干警工作细节中、案件办理环节中存在哪些人民群众不满意、工作效率有待再提高、为民举措可以更便捷的地方,特别是对一些干警已经习以为常的“潜规则”、“经常事”要痛下杀手,认真整改。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该院连续开展四次集中授课,对党的群众路线基本知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人民法院的警示案例等进行了认真讲授,要求全体干警做好学习笔记,写出心得体会,真正做到学习荡涤灵魂深处,提高自身认识。
提高审判质量
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根本职责
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作开展的效率,该院坚持以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的管理措施来提升管理水平,在全院形成一个秩序井然、活力激发的工作环境。
按照中院周廷生院长在区法院工作调研时提出的“摸清底数、带好队伍、强化管理”的要求,对班子成员重新进行了科学分工,理顺了民事审判业务和基层法庭的管理关系,根据班子成员的工作特长和岗位要求调整工作分工,该压担子的压担子,不搞平均主义,一切从提高法院管理水平和人尽其才出发。对全院53名临时招聘人员根据人员特点和岗位需要重新进行了双向选择,激发了队伍的活力,提高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该院还对机关管理进行了规范,完善了干警考勤制度,并严格督导落实,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得到全面改观。在审委会方面,按照“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改革了审委会议事规则,规范了审理报告格式,提高了审委会议事效率。在信访接待方面,重新规范了院长接待制度,建立了院长值班接待室,要求各党组成员必须轮流接访。该院还在党组议事规则、法院财务管理、干警值班等方面进行了制度修订,这些制度规范的出台,有效地提高了法院工作效率。
制度再好,不能落实就是一句空话,在提高执行力方面,桃城区法院坚持从院领导带头做起,凡是党组决议,制度要求的,领导带头做到。制度公布以后,注重监督落实,在全院考勤制度公布实施以后,对其中一名严重违反考勤管理的干警给予了警告处分,并在全院予以情况通报。
落实司法为民
是法院工作坚持的价值追求
审判工作是法院的根本职责,桃城区法院紧紧扭住提高审执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这两个“牛鼻子”不放松,以严格审判管理为主线,以坚持信息化应用为平台,以改革审执工作格局为手段,大力清理积案,理顺路径,做到了审执质量和效率的双提高。
底数摸清,大力清积。桃城区法院案件底数大,积案欠账多,面对这一严峻形势,新的领导班子成立以后,深入摸排案件底数,建立积案台账,做到底数清楚。截至2014年3月7日,全院共有未结案件2607件,其中6个月以上未结案件1223件。院党组经过科学分析,提出了利用一年的时间,在顺利办结2014年新收案件的同时,将所有超审、执限案件全部审执完毕,逐步使该院的案件办理走上正轨的目标。面对诸多困难因素,桃城区法院在克服“案多人少”的客观原因下,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深挖内部潜力,要求班子成员全部下庭参与办案,将具有办案资格的干警调整到业务一线,参与案件办理,从人员到物质保障全部向办案一线倾斜,并要求全体干警写出保证书,立下军令状,对于手中的所有案件均要做到底数清楚,措施明确。全体干警更是主动放弃了节假日休息,以“五加二、白加黑”连续作战的精神全力投入到案件的清理中,争取早日完成积案清理,还清对人民群众的欠账。2014年4月,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全院审执结案件743件,创下了月结案数量的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审执结原有超审限案件298件,逐步减轻清积压力。
推行改革,科学布局。在大力清积的同时,该院也深挖了积案形成原因,对现行的审执运行制度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革创新,从制度源头堵住积案的产生。
针对民事案件积案较多和存在结案标准不一等问题,桃城区法院大胆探索实施了民商事专业合议庭改革,对全院民事审判的十一个部门,打破地域、庭室职能的限制,按照民事案件案由进行分类,分成婚姻家庭类、交通事故类、人身损害侵权类、物权纠纷类四个专业化合议庭,这样不但统一了同类案件的审判标准,也有效提高了案件审判效率。自三月份调整以来,民商案件四月份一个月内结案474件,通过改革,民事案件质量得到了大幅提升,案件上诉数量明显下降,调解率大幅上升,其中办理交通肇事类案件的合议庭四月份调撤结案率达72.37%,也创下了调解结案的新高度。
改革现行执行工作中一案一人一包到底的执行方式,根据执行阶段中执行内容的不同,分为审查、查控、财产处置、款物发放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确立不同的办案小组办理,形成一种相互制约、分权实施的执行模式,防止出现个人暗箱操作,以分权、透明的执行方式更加便于当事人的监督和执行效率的提高;增加执行工作力量,抽调两名民事和行政业务庭的副庭长到执行部门工作,并将部分法警直接补充到执行工作中,以加大执行工作力量;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协作配合,强化主动执行,合力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
桃城区法院加强了审判管理力量,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措施,明确一名副院长主抓审判管理工作,建立了以研究室牵头,融合审管、立案、司法统计、档案管理、信息化管理各部门共同参加的审管组织,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通过完善网上数字法院办案系统,在立案、审理、执行流程中设立十九个重要检查节点,实现案件的实时监管和控制。并对全院案件收、审、执等情况通过月结报表形成一套完整的审判管理数据运行态势表,通过对数据分析研判,使党组能够及时掌握全院案件的审执运行情况,根据发现的问题提出工作改进方向。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其出发点和最终归结点就是为人民服务,桃城区法院工作中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桃城区法院坚持以倾听民意为工作改革的出发点,积极组织了“两代表一委员”座谈,开展干部下乡驻村进社区,直接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桃城区法院还派出党组成员前往河西办讲授党课,举办法律咨询等活动,到桃城区后韩庄和前野营村驻村进行帮扶,到人民广场开展涉民生类执行案件专项执行宣传活动,通过这些活动举措,服务了基层群众,倾听了百姓心声,更有利于推进法院工作的开展。
桃城区法院还推出了“十项为民举措”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惠民行动。主要有:1、全面提升窗口单位便民为民的水平和能力。按照市政法委要求,立案信访大厅和基层法庭全面落实“十个一律”要求;2、全面提高司法公正水平。以上诉率、发还率、改判率三下降为目标,着力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3、全面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对于审限较长的案件和部分陈年旧案要进行彻底清理,做到积案全部清理完毕;4、全面提高执行能力。实行执行权分权集约改革,建立执行工作高效运行机制,最大限度地兑现司法裁判文书内容,提高司法权威;5、全面提升保障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大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打击力度,开展好预防犯罪和以案讲法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全感;6、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强商事审判,建立涉企信息发布平台,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7、全面开展法律“五进”活动。组织法官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活动,开展以案讲法,以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促进社会和谐;8、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新农村建设;9、全面化解涉诉信访积案。把信访工作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群众工作,做到信访案件“五个一”要求,彻底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实现进京赴省非正常访零目标。10、全面推进“一乡一庭”建设。落实好省高院、市委关于“一乡一庭”建设的要求,把矛盾纠纷的解决深入到群众当中,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中,桃城区法院坚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强化宗旨观念,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评价法院工作的根本标准,真正从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工作,依靠群众支持推动审判事业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