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晓)日前,深州市司法局制订“两主动三禁止四免费”行为规范,以此为受援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两主动”是指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人等困难受援对象,居住地离法援中心较远且交通不便的,主动为之提供上门服务;受援人申请法律援助时,按照中心要求已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涉案材料,后来又发现缺少部分材料的,主动提供上门服务。
“三禁止”是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接待咨询和受理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时,绝对禁止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待、受理当事人的申请;禁止接待方式简单、粗暴、缺乏耐心或信口开河,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禁止以法律援助为由向当事人索取钱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免费”是指法律援助中心向来访当事人免费提供提供饮用水;免费为提供纸巾、湿巾;免费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免费为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重病人等困难群众复印相关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