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人李某,于2012年7至9月间,以自己“工地”需要租用建筑扣件为借口,在方某开办的租赁站以虚假姓名分5次租赁建筑扣件三万多个,每次直接把扣件拉到藁城市某收购站变卖,所得钱财据为己有,用于挥霍。后被警方抓获。
4月24日,深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租赁合同中编造虚假姓名,隐瞒真相,在收到对方交付的租赁物后予以变卖,数额巨大,经价格认证部门鉴定,总价值为15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