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下午,一位满头大汗、神情焦急的青年男子来到鹿泉市公证处。
经公证人员询问得知,该男子姓韦,其弟于2012年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商开发的一套房产,本来买房计划用作婚房,但因该楼盘系违规开发、违规出售,且有的房子又涉及一房多卖,根本交不了房,房款又退不了,后经有关部门协调,终于可办理退房退款手续。由于此事涉及人员多,因此办理退房手续时需分批进行。4月1日是其弟办理手续的日子,其弟为了当日能办理完手续,这天一大早就兴冲冲地从石家庄市往鹿泉市赶,不料在路上发生事故导致受伤。韦某得知弟弟受伤后,及时将弟弟送到医院救治,办理完住院手续后,急忙拿着弟弟交给他办理退房的材料到指定部门办理手续。因办理退房手续涉及金额大,相关部门为慎重起见,要求因故不能亲自办理需他人代办的人员须出具经公证的委托书。想到弟弟一人在医院又无人照应,而且当天若办理不了退房手续,就要等所有批次办理完毕后再安排,韦某心急如焚。为让弟弟安心养伤,韦某希望公证员能为其弟办理委托公证手续。
得知这一情况后,公证员立即与韦某到医院为其弟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公证员按照办理委托公证的程序让其弟签完字,走出医院大门时已是下午4时30分。为了让韦某当日顺利办理完退房手续,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为了节约时间,公证员利用手机电话口述公证词,安排人员代其打印公证书,并在经审批的公证书上盖好印章,等公证员回到公证处后直接装订,就这样,韦某在当日下午5时就拿到了公证书,并顺利到有关部门办理了退房手续。
桂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