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波)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通行时存在侥幸心理,加之道路资源配备不合理、交通信号不科学等原因,造成非机动车、行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些行为已经严重威胁到违法者自身的安全,影响道路交通正常秩序,给城市管理和城市文明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为此,省交管局向全省市民发出倡议书,摒弃非机动车行人的“十大交通陋习”。
根据省交管局多年的调查和统计,在城区、县城主干道和交通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最突出的十大违法行为是:行人横穿马路不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行人跨越道路隔离护栏;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搭乘出租车或公交车;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行人、非机动车在红灯前越过停止线等候或停车;行人、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通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违法载人;非机动车违法载物;电动车超速行驶等。
省交管局向全省市民发出倡议: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遵守交通信号,听从民警指挥;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最高时速不要超过每小时15公里;行人过马路要走斑马线或过街设施,不要随意穿行;行人要在公交站台等公交车、在落客点搭乘出租车,不要占用机动车道等车;非机动车、行人遇红灯,应停在停止线内等候;非机动车行驶或停放不要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靠道路右侧通行,不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违法载人;非机动车不拉超高、超宽、超长货物;行人、非机动车文明礼让,不争道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