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国芬)为切实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抚宁县工商局近日对校园周边经营秩序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激光笔、橡皮擦及涂改液等商品,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346户次,发出行政指导建议书11件,行政约谈17次,对不文明经营行为进行规劝、告诫9户次。
一是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扫雷”专项执法行动,按属地管理原则,确定辖区工商分局为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人,县局市场科为牵头科室,经检大队、企监、注册、法治等相关科室为配合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指挥、检查、指导。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的商店、超市、文具店为阵地,宣传省、市工商局“开展激光笔等商品专项检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的通知”精神,引导未成年人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学习用具,拒绝使用或购买激光笔等存在危险的商品。同时对经营者进行行政约谈,要求经营者不销售激光笔等存在危险的商品,坚持进货查验制度,检查是否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三是强化市场巡查和检查。对经营者的进货查验情况、商品合格证明和标识以及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检查,查看是否符合商品质量安全标准,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商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依法查处质量不达标、标识标注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