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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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的“扒窃”案
报假警原来要……

  本报记者 张世杰

  近日,石家庄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公共汽车治安派出所接到报警,有群众在公交车上巨款被窃,民警经过三昼夜的连续奋战,案件告破,然而“扒窃”案却另有玄机。

  

  ■报案 

  公交车上被盗四万余元

  

  

  4月 13日17时20分许,年轻女子小芳(化名)报案称,自己是某建筑公司会计,她从红旗大街东五里站乘坐公交车至汇华学院下车,后发现挎包被割破,包内刚从银行支取的40000元工程款与钱包(包内另有现金1800元)被盗。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调查。

  因小芳无法提供所乘公交车的详细信息,民警联系了公交公司,根据报案人提供的案发时间、路段进行排查,先后调取了12辆公交车的监控录像,均未发现小芳的乘车影像。为获取更多的案件线索,民警又对小芳从取款、乘车到发现被盗进行再次询问,对每个环节逐一分析、逐步研究,并调取了小芳取款银行及相关公交站点周边沿街店面的监控录像。

  

  ■真相

  小偷竟然还钱求撤案

  

  

  监控录像中,小芳当日在银行取款后的去向并不明确。而民警通过反复比对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仍未发现小芳的身影。案件一时陷入困境,是警方工作不到位?还是窃案另有隐情呢?办案民警梳理线索,展开进一步的分析研判。按照小芳的陈述,钱是放在自己挎包里的,扒手将挎包割开了一个小口行窃。但警方发现,包上的被划小口较小,要想从小口内盗取成捆现金并不容易实现。正在警方全力进行案件侦破之时,小芳向民警打来电话,称小偷给她和她母亲发短信了,想归还两万元现金,并将现金放到了某新建小区的一垃圾桶内,要求小芳向警方请求撤案。民警获知这个情况后,与小芳一起来到小偷短信中提到的小区。新建小区内垃圾桶比较多,民警不能确定具体的垃圾桶,警方还在努力寻找之时,小芳却告诉民警:“可能是这个吧。”民警过去一看,果然找出了两万元现金。

  

  ■真相

  为吞公款自导闹剧报假警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深入,民警在办案中发现了越来越多的疑问。报案人声称在公交车上被窃,公交车视频里却没有她。小偷能找到受害人及其母亲手机号码并还钱求撤案。种种迹象表明,受害人有可能对警方隐瞒了实情。民警随后对小芳讲明政策,希望其陈述真实情况。在民警的一番工作之后,小芳终于吐露了实情。

  原来小芳称其所持公款被窃其实是她自编自演的一场闹剧,想以公款被盗为借口,将公款私吞。4月15日,小芳在家人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企图通过报假案的方式将公司40000元的工程款据为己有的犯罪事实,并将赃款如数交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说法 

  报假警违法 吞公款触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利用报假警私吞公款,则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一旦符合条件,可根据刑法对其实行刑事处罚。

  民警也在此提提醒,报假警浪费警力资源,同时对恶意报假警的当事人,公安机关还将视情节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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