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子珍 李楠
唐山市丰南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2011年12月成立以来,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节奏同拍,目标同向,不仅帮助和挽救了大量失足青少年,还为广大请少年的健康成长撑起了一片蓝天。
制度护航重维权
未检科始终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主动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制度,并在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和探索新思路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实践。
“每逢佳节倍思亲”。但2012年春节,年仅十四岁的王某却不得不在看守所度过。因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王某情绪低落,对生活早已心灰意冷。为教育感化王某,未检科干警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安排王某与其父母进行亲情会见,用温暖的亲情稳定他们的情绪,消解他们的恐惧与抵触心理,保障了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截至目前,未检科共办理法定代理人到场及亲情会见91人次;法律援助28人次;共对涉案的4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社会调查;对无继续羁押必要的一起涉嫌抢劫罪的两名未成年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对25册涉及未成年人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及不捕、不诉案件依法进行档案封存。
宣传感化重保护
在法律框架内,未检科坚持将教育、感化贯穿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等各个环节,并注重用更加规范、平和、文明的方式、方法落实帮教措施,实现挽救目的。
17岁的岳某在丰南区某网吧任网管期间,盗窃上网人员手机被抓获。为挽救岳某,检察官一方面联系其家长做好赔偿准备,一方面费尽周折,邀请远在上海的被害人来丰南接受岳某的道歉及经济赔偿。最后,被害人对岳某某的行为表示谅解。该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未检科结合岳某的家庭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帮教、矫正方案。考察期满后,在未检科干警帮助下,岳某已到某美容美发中心工作。
教育先行重预防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未检科与社会相关单位密切合作,扎实探索形式多样的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2013年3月,未检科在丰南区第二中学举行了“远离犯罪,争做遵纪守法好学生”万人签名系列活动的启动仪式,5000余名学生参与了签名活动;5月,未检科在结合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为丰南职教中心2300余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讲座,反响强烈;10月,未检科购入专题教育片《青春防线——让我们的孩子远离犯罪》四套,在唐山劳动技师学院、丰南职教中心、丰南第二中学、丰南实验小学等学校巡回展播;11月份,与教育局共同组织全区各中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做学法标兵,当守法模范”主题班会活动,目前已有150多个班级开展了此项活动,同学们通过演讲、讨论的形式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守法意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通过不断地开展形式各样的犯罪预防工作,丰南区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下降的趋势。2013年,丰南区检察院未检科被省检察院推荐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单位;在唐山市未检系统综合评比中,丰南未检科一举夺得第一名的好成绩,被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