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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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教育实践活动推进检察工作

  

  □ 郑金宽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党组一班人通过参加中心组集中学习,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一致认为应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为契机,推进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最重要的就是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我们要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持和发扬群众路线这个优良传统,切实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深深根植于自己的思想和执法办案活动中,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今年,唐山市检察院将向“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目标加速迈进;我院也要保持全市先进的优势,稳中求进谋发展。可以说,这一年压力巨大,工作任务繁重。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这就更需要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提高个人党性修养的宝贵机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上级精神,加强理论学习,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扎实实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巩固我院近三年来创先争优取得的成果,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是非常有益的。特别是对加强检察队伍作风建设,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为民务实清廉检察队伍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全院干警必须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总要求,以直面问题的勇气、真转真改的态度,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应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服务大局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 积极促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应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开展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相结合,把党员干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动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还应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检察队伍建设相结合,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信念,自觉践行检察工作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推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以公正树公信,打造一支政治素质过硬、公正廉洁执法、法律业务精通的检察队伍。

  (作者系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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