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3时41分,唐山市丰南交警大队民警在汇通路执勤时将一辆轿车拦下进行检查,经酒精检测仪检测后,查出驾驶员翟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上网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证状态时,发现翟某曾于2013年2月4日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翟某在证据面前承认其属于二次酒驾并很痛悔。经审批,翟某除接受应有的罚款处罚外,驾驶证被彻底吊销,而且翟某再次申请报考驾驶证必须等到两年以后。
(枫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