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郝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邢台市桥东区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措施,坚持“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原则,扎实做好工作。
该院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穆希河强调,党员干警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以审判工作的新成果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效。营造氛围搭建平台,开辟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全面、及时地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动态,激发党员干警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的主动性、自觉性;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相关材料,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 进一步增强其法纪观念、廉洁意识,坚定其理想信念;邀请部分社区代表参观并举行座谈交流会,征求群众对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按照“科级干部全覆盖,一对一联系帮扶”的要求,在帮扶活动中坚持“定点、定人、定时、定责”的“四定”工作责任制,力争取得实实在在的帮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