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兰华
为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的执行力度。
此次活动以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以及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为重点。
为确保此次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衡水中院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实行执行案件统一调度制,成立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调度;制定积案预案制度,逐一排查案件,对于排查出的案件要逐案商议执行预案,尽最大努力使案件执结;完善执行协调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用足用好执行手段,采取冻结查封、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对被执行人形成威慑力量;建立执行经验交流制度,定期召开市县两级座谈会,注意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完善措施和办法;注重执行办案的规范化管理,逐步把执行工作的各个细节都规范起来,做到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方式公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向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进行通报,依法予以信用惩戒;出台执行服务制度,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服务热线、执行值班电话等多种方式,获取案件线索,方便当事人联系,及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行进展情况及有关权利;实行执行信访案件督办、通报制,执行局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的信访情况详细登记、认真核实,确实存在问题的限期督办、通报排名。
除以上措施,该院还着重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缩减办案周期。针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申请,设立专门的案件处理绿色便捷通道,对执行立案、内勤分案和案款发放的每一环节均设立时间限制,并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在法院内部的非执行耗时,形成了执行立案快、查询冻结快、结案发款快的模式,全程提升案件办理速度。针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劳动报酬等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执行局一律予以人、财、物的专项保障,指定专门的人员、车辆配合先予执行案件的办理,多方向同时查找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存款等不同财产情况,加快财产查询进度,确保涉民生案件申请人的权利得到及时保障。
二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针对多数涉民生案件权利义务关系相对明确的特点,执行法官深入了解案情,及时掌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动态,适时展开调解工作,督促被申请人自动履行债务。部分难以一次性清偿债务的被执行人,在法官的调解下制定分期还款计划并先行给付部分案款,缓解申请人的燃眉之急。通过加大执行阶段的调解工作,原本属于涉诉涉访的高发型的涉民生类案件呈现投诉、信访率低、群众满意度高的良好局面。
三是注重强制执行与社会救助相结合。在专项活动中,对于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执行法院暂时没有查控到财产的案件,多层次多角度拓展执行思路,挖掘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努力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积极调查被执行人是否有到期债权等无形财产、是否存在追加被执行人的情形。与此同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与其他部门共同努力缓解尚未执行案件当事人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
四是扩大舆论声势。将涉民生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典型案例通过报纸、网络和其他媒体平台广泛进行宣传,生动地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同时,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和采集工作,先后派出工作组赴各县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对典型案例进行跟踪采访和报道宣传。充分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公布制度,曝光了一批规避执行的老赖,有力打击了拒执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自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共排查出涉民生执行案件131件,目前该院已执结106件,占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