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兰华 通讯员 韩斌 付忠礼)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问题发生,近日,衡水市公安局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深入开展创建“无执法过错、无违法违纪、无信访案件、无安全事故”的“四无”基层所队创建活动。
市公安局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四无”基层所队的标准:无执法过错,即基层所队没有发生因民警故意或过失,而在执法中出现错误并受到相应责任追究的问题;无违法违纪,即基层所队没有发生因民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其他违法违纪活动,而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的问题;无信访案件,即基层所队没有发生信访案件;无安全事故,即基层所队没有发生因民警玩忽职守、执法过错等原因,而导致的执法安全事故。
活动中,市公安局要求,各地要严防执法过错,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易发生问题的执法环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学条令守纪律,围绕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以及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组织民警开展学习讨论;要强化执法安全,继续加强执法安全体系建设,提高执法场所安全设施的应用水平,增强民警的执法安全意识和能力。
据悉,创建“四无”基层所队活动分为四个阶段。在动员部署阶段,市公安局要求各县市区公安(分)局迅速传达创建“四无”基层所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成立组织机构,制订实施方案和具体工作措施,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在自查自纠阶段,县级公安机关将根据创建标准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在全面争创阶段,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推动基层所队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考核验收阶段,市公安局将组成考核验收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集中检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目前,创建“四无”基层所队活动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