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俊颖)4月14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暨监狱法视察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兰翠的带领下,在石家庄进行了专项视察。
就监狱法的实施情况,视察组先后视察了石家庄监狱、省女子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重点检查维护监狱安全持续稳定情况,加强罪犯教育改造和合法权益保障情况,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监狱警察队伍建设和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听取了被视察单位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部门贯彻实施监狱法情况的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
在石家庄市社会福利院、桥东区第四幼儿园和柳林铺小学,视察组对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依法惩处拐卖、虐待、遗弃、性侵等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活动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听取了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
对执法部门和被视察单位在监狱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落实方面的工作,视察组给予了充分肯定。马兰翠指出,监狱法是推进监狱法治建设,依法执行刑罚,改造和教育罪犯的法律依据。贯彻落实好监狱法,就要在具体的执法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要严格按照法律有关规定,确保执法的严肃性。要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重视和加强提高罪犯的基本技能。同时,要加强干警队伍建设,加强监狱规范化管理,推进监狱管理由经验型向规范化、由粗放型向精细化的转变。
马兰翠指出,要增强全社会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对农村未成年人、城镇贫困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服刑人员家中的未成年人、遭受犯罪分子侵害和被拐卖的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要加大保护力度。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净化校园环境,优化学习环境和社会环境,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