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安世乔
“开电动三轮车拉客人的确是太危险了,我是不会干了。”4月2日,在沧州市运河区自己新开的皮衣翻新店里,老褚这样对记者说。老褚是位残疾人,开电动三轮车营运已有几年,在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后,放弃了营运三轮车的驾驶。
据记者了解,出于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方面的考虑,许多城市在市区范围内,都禁止营运性电动三轮车通行。但营运电动三轮车往往屡禁不止,反弹现象很严重。
“治理营运电动三轮车,不只是禁,疏导非常重要。”沧州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薛振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危险
营运电动三轮车隐患多
“我没钱赔你,我又不是故意的……”3月中旬一天下午,在沧州市新华路华北路交口,王某驾驶营运电动三轮车和一辆右转弯轿车相撞,王某负全责,可王某就是不予赔偿。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事故,可由于营运电动三轮车车主不予配合,变得复杂起来。
民警向记者介绍说,由于营运电动三轮车没有机动车辆保险和“交强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或驾驶人往往无法承受巨额的经济赔偿,致使伤者得不到应有的赔偿,给交通事故处理增加了难度。
而现实中,营运电动三轮车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去年12月,一营运电动三轮车司机载着一个孕妇行至沧州市迎宾馆路口时,看见前面有交警,赶紧急转弯想躲避检查。没想到由于车速太快,电三轮一下翻倒了。车门压在底下打不开,孕妇受了伤被困车内出不来。民警及时将车抬起救出孕妇并送到医院,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据民警介绍,营运电动三轮车没有任何登记手续,没有牌照,驾驶者一般交通安全意识差,在行驶过程中随意穿行于机动车道内,并随时停车载客、随意调头、逆行,带来了很大的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沧州市由营运电动三轮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总事故率的三到四成。
据了解,在许多城市市区范围内,都禁止营运性电动三轮车通行,但由于非法营运性电动三轮车只能按非机动车处理,许多车主被罚后又悄悄营运。由于交警警力有限,不可能全天候地进行非法营运三轮车整治工作。同时,电子监控设施对无牌车辆没有震慑作用,交通违法查处难,也是造成其反弹的原因之一。
■治理
禁行之后还需疏
“俺没有什么手艺,也没有本事做生意,要是不让开电动三轮拉客,一家人的生活可咋办?”一位营运电动三轮车主在接受民警劝阻时如是说。他说,他家买三轮车“拉人”也是生活所迫。
“营运电动三轮车主一般生活水平较低。”沧州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薛振东向记者介绍说。营运三轮车一直是市政府要求的治理目标,交警也一直在做这方面的整治工作。今年1月,沧州市治理非法营运三轮车集中统一行动又一次打响。“多年来,我们做了大量社会调查。”薛振东说。这些营运三轮车车主中有下岗职工,有无业人员,有外来流动人员,还有残疾人,他们大多无一技之长,年龄又偏大,文化水平偏低,生活也较为困难。考虑到这些实际情况,在整治的同时,沧州市交警一大队做了大量的疏导工作。
对首次查获的营运电动三轮车车主,先要求其接受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并对其登记在册,写下不再营运的保证书。“有的车主的身体情况很差,开客运三轮车一点儿也不安全,你真替他捏把汗。”一大队负责培训工作的民警陈起艳向记者介绍说。
像老褚这样,接受培训后主动改行的占到一定比例,但不少人走出交警队又重操旧业。对这样的人,交警第二次查获,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要求对安装车篷的车恢复原貌。
考虑到一部分营运电动三轮车车主的确生活困难,一旦被禁,他们将失去生活来源,沧州市交警一大队积极调协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障并进行就业帮扶。
老魏八十多岁了,还在从事电动三轮车营运。薛振东到他家中了解情况,原来老人的女儿、女婿都是残疾人,家里没有经济来源。薛振东协调居委会为这一家人办理了低保。
王某等五人以前每人一辆三轮搞营运,薛振东引导他们合伙做些生意。后来几个人凑钱买了一辆汽车做起了物流生意,目前,已成规模。
老褚在改行后,也得到了沧州交警一大队的大力帮扶。
目前,沧州交警一大队辖区营运电动三轮车已经下降大约二分之一。
■治本
建立综合治理交管大系统
有关专家表示,沧州交警一大队“功夫在路外”的做法给了人们很大启示。治理营运电动三轮车,旨在有效净化市区交通环境,但这又不仅仅只是路面治理的事,还需要相关措施的跟进,比如对上缴的营运电动三轮车予以补偿、对退出客运市场的三轮车车主进行就业培训、就业帮扶,切实保障其退出客运市场后的基本生活;进一步完善市区公共交通,以方便市民出行等。这就需要建立政府牵头、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交通管理大系统。
据了解,目前,沧州市正在酝酿相应政策,以确保为市民营造安全方便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