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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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两年内实现“一乡一法庭”

  本报讯  (记者  陈兆扬)记者日前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沧州市将用两年时间,分四个时间段新建110个人民法庭,实现人民法庭乡镇全覆盖,专门从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按照计划,“四个阶段”的任务分别为:今年上半年完成32个法庭建设;下半年完成50个法庭建设;2015年上半年完成12个法庭建设;2015年下半年完成16个法庭建设。据了解,目前,沧州市16个县(市、区)人民法院辖区乡镇数为170个,现有中心人民法庭64个,待110个人民法庭建成,全市基层人民法庭将达174个。

  区别于传统中心法庭审判调解职能,新建人民法庭的主要职责是司法调解、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宣传法治、参与综合治理、司法确认、培训联系人民陪审员等事项。其中,对社会矛盾纠纷不作裁判处理,只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将案件移送中心法庭或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此外,覆盖乡镇的人民法庭还将与各县(市、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网立案,并统一悬挂法庭标牌和工作流程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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