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15时40分,高速交警涞水大队副大队长张振在涿密高速公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既没有打开双闪灯,也未摆放警示标志,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对驾驶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处罚。(张爱清 兰天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