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康绍辉 赵司法)赵县司法行政系统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注重坚持“四主动四结合”,即主动排查,将日常排查与专项调处相结合;主动化解,将上门调解和流动化解相结合;主动沟通,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主动回访,将人民调解与普法宣传相结合。
通过这些切实有效的措施,今年一季度,赵县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出涉及婚姻家庭、赡养、邻里、宅基地、土地等各类矛盾纠纷329件,调解成功322件,成功率为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