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2014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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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警方微信搭起沟通桥梁

  本报讯 (海波 俊杰)滦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近期开设了微信公众平台,搭建起派出所民警与群众直接交流沟通的新桥梁。为开展好这项“新业务”,派出所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方便群众在微信上咨询各种业务,及时解答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问题,并定期发布各种预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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