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卫 郑硕永
阳原县人民法院为更有效化解民间矛盾纠纷,解决基层法庭司法资源有限和群众诉求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作风,以东城人民法庭为试点,借力农村基层组织,推行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得以使诸多诉讼纠纷第一时间化解在村内,解决在萌芽状态。
东城村村民冯某向嫂子宋某借款一万元钱,到期后没有归还,宋某便将其皮毛制品拿走。双方因该事一直纠纷不断,一年来经镇村干部多次调处都未解决。2013年9月25日上午,双方又因该事发生争吵,宋某找到村支书要求处理。村支书作为法庭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当即拨通法庭电话,即先行按照庭长的指导意见做好稳控。约半个小时后,法庭两位法官赶到现场,三人一起从释法到亲情耐心细致地调处,叔嫂两人终于化解心结,达成共识。叔嫂两人由衷地说:“感谢法庭,感谢便民诉讼联络员帮我家处理了一件闹心事。”
2013年年初,阳原法院东城法庭认真落实院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提升法庭服务水平,创新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在辖区推行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该庭将辖区5个乡镇每个村居委会的党支部书记或村主任聘任为便民诉讼联络员,共计86名。该庭明确了便民诉讼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即负责所在村所有民间纠纷的接处,对简易纠纷及时调处,对重大纠纷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途径处理,及时向法庭反馈群众的法律诉求,协助法庭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对此,该庭建立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对86名便民诉讼联络员全部建档管理,实行工作业绩考核,同时加强对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业务培训。目前,该庭已组织了2期便民诉讼联络员业务培训班,不定期通过个案指导、庭审观摩等形式,讲解法律知识,传授纠纷调处技巧。便民诉讼联络员履职能力的不断提高,积极参与诉讼调解,大大减轻了法庭的办案压力。推行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以来,他们已协助该庭办结案件8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的64件,调撤率达98.3%。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的推行已成为法院工作的一个“亮点”。
通过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的推行,司法为民的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乡村都有“准法官”,法庭工作触角延伸至辖区每个村居委会,实现了审判服务全覆盖。现在,群众发生纠纷,即可快速得到便民诉讼联络员的调处,稍难的纠纷,便民诉讼联络员可按法庭指导意见进行调处或报告法庭派员调处,更复杂的纠纷,则引导群众进入法律途径解决,做到纠纷有人管、调处及时、服务上门,防止了矛盾激化。据统计,2013年以来,便民诉讼联络员共协同该庭法官诉前及时调处简易民事纠纷272件,引导群众进入法庭立案审理的纠纷24件,辖区没有新增一起民转刑案件和因纠纷上访闹事的事件。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受到乡镇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普遍欢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多顺认为:“法院推行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法庭工作做实了、做细了,法官和便民诉讼联络员充分发挥了纠纷调处人、法律捍卫者、群众保护神作用。”
据了解,阳原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对此制度进一步完善,今年已在各基层法庭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