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回建刚 记者 陈兆扬)东光男子李某借用吴桥某建筑公司资质承建沧州渤海新区某工程,为结算工程款,李某私刻了公司的财务、法人和行政印章。4月2日,李某因涉嫌伪造印章罪被新区警方刑事拘留。
3月10日,沧州市公安局渤海新区公安分局接吴桥某建筑公司报案称:该公司财务、法人、行政等三枚印章被人伪造后结算了工程款。接报后,办案民警系统分析整理该案件信息,并根据掌握的线索多次辗转吴桥、东光、唐山、山东等地,最终确认该公司下属分包经理李某有重大嫌疑。4月2日,李某被警方传唤到案。
经审讯,李某对自己伪造公司印章,私自结算工程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